欣欣向荣 发表于 2005-3-31 19:34:14

我有一个想法,不知各位赞同和支持吗

我认为我们都是因孩子才走在一起的,这是一种缘分。我们的孩子从生下来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,如果长大后再受到别人的歧视,对他们就更不公平了。所以我提意:我们做父母的要经常保持联络,大家各诉心声,再定个约定(例如5年之约),这种约定一直保持下去,等孩子们大了让他们把我们的友谊延续下去。在他们之中一定不会被歧视的,而且还可以互相交流,沟通。走到哪里都有‘家’,都有知心朋友。看谁还敢‘欺负’我们的孩子!呵呵,后一句开玩笑的。不知各位赞不赞同,给点意见。

LYF 发表于 2005-3-31 20:09:16

呵呵,亮出Babyheart联谊会的身份就可以了!

似水流年 发表于 2005-3-31 22:55:25

<DIV class=quote><B>以下是引用<I>欣欣向荣</I>在2005-3-31 11:34:14的发言:</B>
我认为我们都是因孩子才走在一起的,这是一种缘分。我们的孩子从生下来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,如果长大后再受到别人的歧视,对他们就更不公平了。所以我提意:我们做父母的要经常保持联络,大家各诉心声,再定个约定(例如5年之约),这种约定一直保持下去,等孩子们大了让他们把我们的友谊延续下去。在他们之中一定不会被歧视的,而且还可以互相交流,沟通。走到哪里都有‘家’,都有知心朋友。看谁还敢‘欺负’我们的孩子!呵呵,后一句开玩笑的。不知各位赞不赞同,给点意见。</DIV>

好啊!举双手双脚同意!而且我们不是在qq上约定好了,五年之约吗。

锐妈妈 发表于 2005-3-31 22:57:40

<P>赞成!</P>

wucx 发表于 2005-3-31 22:59:31

于美蓉 发表于 2005-3-31 23:19:53

好主意!

怡欣妈妈 发表于 2005-3-31 23:39:57

<P>绝对支持!!!</P>

圆圆 发表于 2005-3-31 23:40:30

赞成

hzalarm 发表于 2005-3-31 23:47:26

支持!

bhm3000 发表于 2005-4-1 02:55:02

是个好主意!

橙橙 发表于 2005-4-1 20:10:45

<P>赞成。。。</P><P>我觉得儿中心还可以承头,把Babyheart联谊会会员组织起来。。。</P><P>通知媒体。。宣传效果肯定很不错的。。。</P>

heyuqin 发表于 2005-4-1 22:22:26

<P>我们怎么能自卑?!给孩子心理压力呢?其实没什么的</P>

祺祺宝贝 发表于 2005-4-2 03:17:48

绝对支持

欧瑞 发表于 2005-4-2 04:05:35

支持

健祥 发表于 2005-4-2 18:31:46

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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